关于非法不属实消息传播的处罚新规

德商通(商务解决方案)法务中心告知:2018年10月13日开始执行2条新法规关于非法不属实消息传播的处罚。

其一:俄罗斯联邦行政违法法典

类似,由于越来越多不法分子依靠谎言以盈利为目的,利用网络进行传播,如今将对此行为进行赔偿。

普通公民- 20000卢布以下;

官员- 50000卢布;

公司企业支付20万卢布。

二次违反,罚款增加。

其二:对恶意不执行将执行刑事判决,违反规定者,有义务停止发布谎言或拒绝停止发布虚假信息者。关于刑事责任的条款,在刑法典中已有明确规定-第135条"有关不执行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或其他司法行为"

屡教不改者,根据法官判决,可处5万卢布罚款或240小时内服役(2个月监禁)处罚。

德商通(商务解决方案)法务中心专家认为:互联网出现频率较多,关于不遵守责令停止虚假信息传播的修正案应该对遏制此现象产生积极作用。 引起注意的是,这样的机制早在世界许多国家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