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和追债服务

1.庭审前工作(索赔准备、参与解决争端的谈判等);
2.司法工作(准备索偿陈述和索偿陈述主张、上诉、撤销原状、监督性控告、请愿、申请和其他程序性文件,在一般管辖权法院、仲裁和仲裁法院作为案件的原告和被告的代表在所有司法案件中进行诉讼);
3.执法程序的启动和法律支持:监督法警的行为,撰写陈述、请愿书、针对行为/不作为提起申诉,对财产进行追偿